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属于专项安全评估,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对其所属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安监部门备案,取得重大危险源备案表。
我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承接并完成如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化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评估工作。我公司专业技术储备完善,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国家、地方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可高效地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也可对业主重大危险源报备工作提供咨询与指导。
安全评估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全面的反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地理位置、使用概况等,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描述,对单个装置、储罐以及厂区整体是否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2)列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特征,说明周边环境情况;
3)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现场进行检查,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现状进行评估,查找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4)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法规标准为依据提出整改建议;
5)综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评估情况,给出评估结论。
矿山重大危险源评估:目前,在煤矿与非煤等矿山企业开展了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重大危险源评估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技术优势,及时发现矿山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利于矿山管理者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状况,为安全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在矿山重大危险源评估具有必要性,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我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在评估过程中,精心组织,确定项目负责人、评价人员,组成项目评估组,深入该矿山,对其各生产系统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和资料收集,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选用科学、合理、适用的评价方法,辨识该矿山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矿山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和严重程度,通过对危险源自身危险性和对危险源控制措施效果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判定评价矿山的重大危险源等级。提出防范各类事故的对策措施,在对重大危险源评估的同时,我们对该矿山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进行评价。最后针对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情况做出评估结论,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按照过程控制程序进行复评核实,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