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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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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绿十字注安事务所可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技术服务: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竣工安全检查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项目竣工验收指导。